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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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 传媒 公告编号:2010-020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0 年5 月25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
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的通知,研究中心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
征集受让方的征集期已满,鉴于在征集期内,研究中心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
受让方,研究中心决定继续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本公司国有股份,本次征集
期为20 个交易日。
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拟转让股份数量
本次拟转让股份所涉及的上市公司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简称:*ST 传媒,证券代码:000504)。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迪传媒”或“本公
司”)前身为海南国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后经股份制规范化改造,于1992
年12 月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港澳实业”。1997 年7 月经
海南省证管办(1997)169 号文批准,国邦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港澳实业”法人
股90,346,274 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1999 年7 月经公司1999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批准迁址北京,并更名为北京港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00 年,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即“研究中心”,2009
年更为现名)受让国邦集团持有的“港澳实业”全部股份并对公司进行了重大资
产重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经公司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更
名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7 年初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后研究中心持有79,701,655
股,占总股本的25.5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研究中心所持股份已于2010 年1
月22 日全部解除限售,获得流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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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资料参见已发布的2009 年年度报告和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次拟转让股份为研究中心持有的全部赛迪传媒股份,合计79,701,655 股。
根据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本次转
让价格应不低于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2010 年3 月19 日前30 个交易日每日加权
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按此测算,本次协议股份转让交易价总计不低于
6.38 亿元。
二、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拟受让公司股份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
以下资格和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法人,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2)意向受让方和其实际控制人的净资产总计不低于10 亿元人民币;
(3)鉴于赛迪传媒媒体业务的特殊性,意向受让方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
事业单位;
(4)意向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
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5)意向受让方具备收购及经营赛迪传媒的实力,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
所处产业或拟重点发展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发展导向,有利于赛迪传媒
的未来发展;
(6)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现金支付能力,且应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
(7)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
子发展研究中心支付缔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 万元;
(8)意向受让方已就本次受让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缔约保证金汇入研究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余意
向受让方所付缔约保证金将在5 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退还(不计利息)。若最终
确定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则缔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拟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截止日期和资料要求
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且符合上述条件,请于2010 年6 月23 日17 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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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前向本中心提交受让意向书及相关资料,提供资料包括:
1、受让意向书;
2、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历史沿革、主营业务、
管理团队、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公司主业的相关资质证照、
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3、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4、报价及报价说明;
5、收购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与保证;
6、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7、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说明;
8、递交受让意向文件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研究中心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研究中心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同等条件下,有
利于赛迪传媒目前主营业务发展的将优先考虑。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帐 号: 0200004609008805734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安光有 王鹏
联系电话:(010)88559571 88559599
传 真:(010)88558833
电子邮箱:wangpeng@ciirnet.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 号赛迪大厦15 层
邮 编: 1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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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本次协议转让的批复,在公开征集完成后,
仍需将具体的转让事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报财政部审批。因
此,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到期日,研究中心是否能征集到受让方存在重大的
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是否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
批复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
况。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