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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吸收资金·利息
李某长期炒卖期货,虽处于亏损状态,却高调宣称自己赚了很多钱,用远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诱饵的方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1.5446亿元。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获悉,6月18日,李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自诩期货高手 宣称稳赚不赔
李某原本是一名机械化土石方工程处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到买卖期货有可能获得巨大效益后,开始投身于期货市场。但风险与利益同在,由于期货市场的瞬息万变,李某并没有获得收益,反而亏损了不少。但李某却从不对人说起自己亏损的事,而是对他人讲自己对期货如何了解、如何精通,而且鼓吹自己稳赚不赔,获得了巨大的收益。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李某在大家的心目中树立起了期货高手的形像,许多人对他艳羡不已。
高息诱骗公众 49人上当受骗
为了有更多的资金可以投入期货市场,2007年下半年,李某萌生了向个人收取投资资金的想法。由于他在机械化土石方工程处工作,因此结识了不少建筑行业的老总,这些人也成了他吸收资金的主要对象,他从不向他们透漏炒期货的巨大风险,只宣传可以获得很高的投资回报,并以高息回报的方式作为诱饵,承诺按照4%-10%的比例按期支付利息。
2009年,从事建筑行业的胡某到李某所在的工程处去联系工作,遇到了李某。在此之前,胡某已经听说过李某收了很多人的钱在帮忙炒期货,所以见面后两人在聊天过程中就聊到了期货。李某对胡某说,期货的投资年回报率很高,他对炒期货很有一套,很多人都拿钱给他在帮忙炒,并赚了很多钱,如果胡某想赚钱也拿点钱给他,他能保证帮胡某赚到很多钱。此后,胡某先后7次,共计将2400万元交给了李某。
为了维持自己的诚实可信的形象,李某在收取资金时一般都会当场出具收条,有时投资人交款时他不在,他也会委托其他人代为保管,拿到钱后再出具收条。随着李某名气越来越大,有的受害人甚至主动找到李某要求加入,2007年至2010年,李某先后从49个受害人处吸收资金达1.5亿元。
庞氏骗局吸金 链条断裂事发
庞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李某一直用这种方式维持着资金的运转。
2009年,从事经贸生意的黄某结识了李某,李某让黄某也拿钱给他炒期货,保证能让黄某赚钱。黄某担心有风险不敢交钱给他,李某就不断劝告他,说早投资早受益。后来,黄某看到那些交了投资款的人每月都收到了高额利息,就通过银行转给了李某100万元。李某对其承诺按7%的比例支付月息,并于2010年10月、11月、12月先后支付了他利息18.5万元。
后期,由于投资亏损和李某将资金用于自己购买房屋、高消费等,用于周转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资金链越发吃紧,李某渐渐不能按时返还利息,直至到2010年初,资金链彻底断裂,黄某在内的受害人等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5月2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于云南省建水县曲江镇落网,截止李某被抓获,其炒期货亏损和自己消费,不能偿还资金达0.5亿元。
宣判后,李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法制网重庆6月18日电
沉思录: 李某之所以可能诱骗那么多人,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高额利润诱惑;二是多数人对期货不了解;三是普遍存在的跟风心理。此案提醒我们,要认清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规避了金融机构的监控,存在极大风险,一旦投资、经营不善或吸收人挥霍、潜逃,将会不能按照事先允诺兑付本金及利息,造成财产的巨大损失。大家一定要提高识别能力和自己我保护意识,不要被高收益、高回报所诱,以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