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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收到股东深圳市鲲信己亥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鲲信己亥”)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鲲信己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133,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46%。上述股份来源于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鲲信己亥计划自公告后 15 个交易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33,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46%。

鲲信己亥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 4,300,000 股,减持均价为 16.63 元/股,占总股本的 1.3375%,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股份的情形。
鲲信己亥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 4,300,000 股,减持均价为 16.63 元/股,占总股本的 1.3375%,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股份的情形。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