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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长三角城市群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拥有1座超大城市、1座特大城市、13座大城市、9座中等城市和42座小城市。
规划还提出,长三角城市群以上海为核心,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等 26 市,国土面积 21.17 万平方公里,2014 年地区生产总值12.67 万亿元,总人口 1.5 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 2.2%、18.5%、11.0%。
其中,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1000万人,南京作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达500-1000万人,杭州、合肥、苏州作为I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达300-500万人,无锡、宁波、南通、常州、绍兴、芜湖、盐城、扬州、泰州,和台州作为II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达100-300万人。其他则为中小城市。
规划还提出,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期为2016-2020 年,远期展望到 2030 年。

